父母继承与否,本身没有善恶黑白的区别。很多人也认为正常。
另外,你还是基本概念混淆,被继承人死亡时权利义务也就灭失了,怎么继承根本不是人家的责任。人家也不存在什么必须的责任。他可以决定自己如何分配遗产,但要符合法律,今年的最新司法解释也说了公序良俗具体化内容,不包含什么必须要承担责任。遗嘱继承的分配原则,其实已经很少了,只有那一个,很多国家法律必留份额,根本没设置这么严格的条件,事实上基本必须留。被继承人权利要保护,特定弱势法定继承人利益也要保护,法律是平衡的。
【 在 newlifenew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折腾什么,就是对于中国的继承法,对于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不太能理解。另外对于一个死人,都必须承担这个责任感觉太残酷。父母生活困难活儿固然可怜,可是一个人死了不是更可怜??这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做法,但对于死去的感觉残酷,他都要死了都不能决定自己的东西归属。尤其是你说这个是属于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个听起来就太不舒服,他都死了,还都必须以其他人“合法权益”优先。继承人,除了未成年人确实需要扶养,其他的都不应该超越被继承人本身的权利。
: 至于说法,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懂具体法条解释,但这个做法基本就是这个意思也差不多。只不过换个说法,从财产上说就是子女即便死了,都必须不能影响。
: 至于离婚不要财产,这就是这个做法的一个漏洞,事实就是没有财产了,如果真的想逃避,法律应该也不会支持一个人必须有财产。但是一个人死了,法律就可以规定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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