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您离婚,您舍得将辛辛苦苦十月怀胎生的孩子们也全给男方吗?大家都是女人,都是做母亲的人,您的心怎么这么狠?
我提议离婚一人一个孩子的方案,是因为还建议男女双方离婚后就老死不相往来。他们这种情况离婚后如果还有往来,即使是因为孩子而不得不做的往来,就会还有更痛苦的各种伤害,比如男方的精神病更严重、女方亲妈的兴风作浪有更多新的花式。男女双方的身后都有年老的父母需要他们赡养,都有幼小的孩子需要他们抚育,任何一个倒下了,都是老人孩子的悲剧。所以咱们吃瓜群众就莫要百上加斤了吧。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反对,孩子都给楼主,女主出一个人的抚养费,这样不用担心孩子被女主及其妈妈影响,也不用担心抚养费被老太太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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