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多年前没了,本来俩儿俩女,但是大儿子前几年肝炎死了。小儿子收入不高,不愿在家里伺候老人,喜欢出去打工。大女儿60多岁了,脑血栓造成一条腿没劲,说话不太利索,胳膊能干活,但是说自己伺候不了,可能也有困难因为老人身材高大。
老二在县城工作,收入不高,辞职家里收入也顶不住。
五六年前老人自己生活摔断了大腿,“好在”她身体好,扶着助行器自己能到各处串门,做不了饭了,孩子们给做饭或者送饭。
去年还是前年,仨人合计给送养老院了。
现在养老院也不愿收了,因为去了厕所不解纸尿裤就拉就尿,人家说:要不加钱要不走。
回家伺候不到位可能就死,孩子们不忍心她死在自己手里,换了个性价比更高的养老院。
受罪啊但是求生本能和敬老传统力量太大。
希望老到一定程度剥夺生存权,立法吧,老百姓没几个能顶得过本能,年轻人没几个顶得过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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