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多少遍了
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就是发生了x关系算qj既遂
没有任何条文规定过插入才算既遂
【 在 skyfrom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口供说了插入吗?都只是说发生关系了吧,发生关系不是严谨的法律用词,不能作为量刑依据
: 说不过改扣帽子了?没人为QJ犯开脱,但现有证据只能支持QJ未遂,既遂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支持。
: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
FROM 123.12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