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坏姐姐来了”的文章
写的非常好了,后来被凤凰网微博转发
全网都看到了细节。
有一个问题我没想通
最后已经商量好了去拿房本加名
男方妈妈说房本被姐姐拿到北京了
最后北京的姐姐为什么没有及时回大同?
如果按照网传的北京互联网大厂工作
这个姐姐对于法律应该更了解,
赶紧拿着房本第一时间飞回大同,给弟弟救命才对啊?
“事发第三天,5月4日,情况有了变化——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不超过3天,如果3天内不撤案,就要进入司法程序。警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4号晚上,在阳高县一位民警的调解下,两个家庭达成了和解方案:第二天上午,双方在县城行政中心,签一份合同,男方承诺在房本上给朱斐加名,并注明共同所有,在公证部门公证,双方领结婚证,此事结束。但很巧的是,房本不在当地,它被席阳姐姐带到了她的居住地北京。她要当天从北京赶回,送还房本。席家称,这是她拿其他文件时不小心带走的,但朱家认为,这就是故意的。总之,5月5号上午,朱斐一家在民政局门口等到了快12点,席阳和他姐姐以及房本都没出现。朱家人生气地回了家。此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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