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通过正面论述和负面处理共同构成的,夫妻X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之所以这么处
理,是因为正面说不太好表述
A.正面论述就是民法典1043条“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这个忠实,意思有几个方面,
既包括不能跟别人X,只能跟我X,也包括应当跟我X,可以跟我X
B.负面处理就是“长期拒绝X要判离婚”,这个意思大家就都懂了,就是你可以拒绝
今天X,也可以拒绝明天X,但不能拒绝在一个合理时间内必须接受对方X
以上就是所谓鄙国婚姻的概括性同意,需要说明的有几点:
一是如果身体受伤生病导致无法X,这不是“拒绝”,拒绝是个主观状态
二是概括性同意≠全面性同意,也就是说一方是可以在某个具体时点上拒绝的
三是如果被对方在具体时点上拒绝后强X,属于民法典1042条的家庭暴力,也是反对的
,但不是坚强
四是理科生们要运用你们那有限的逻辑,别再说“法律规定了违背意志就是坚强”这种
法盲的话了,因为鄙国的婚姻里包含了上述的概括性同意,同意了之后就不存在违背,
能听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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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uofa2000 FROM 36.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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