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买卖不成立的常规做法是解约,而不是上手抢,抢就会被抓。比如一个手机六千,店家说我们只接受百分之五十预付款也就是你先给我三千,以及提货条件是付清剩余百分之五十啥时候再给剩下三千啥时候我发货,俗称款到发货,这是强势供货商的表现,做买卖事实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付款条件看的是谁更加强势。那么作为业主买家既然觉得条款不能接受,正常做法是那算了预付款不给了出门换供货商。那么男方的做法是什么,他一把拽过来手机啪一摔完后说喏喏你家手机屏裂了哈,你是供货商难道你会说哦行吧行吧那你拿走吧。。要做买卖就守规矩,甘蔗从来没有吃两头的。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卖不成立也不是简单把买家判刑
: 所以有些激进的人主张废除强这个罪
: 价格谈不拢,算强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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