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违背妇女意愿” 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
开篇之前首必须强调,本人观点是反对一切墙煎行为
话说山西大同案,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违背妇女意愿”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
很多事情可能会慢慢的发走了不可预知的变化
当用人老板要求员工按时上班不迟到,但有个妇女喜欢睡懒觉,不想按时上班,这个时候用人老板是不是违背了妇女意愿违法了呢?
当福建某个中老年妇女拐卖了小孩,被小孩家长发现,及时制止并拉扯,是不是也违背了那个中老年妇女的意愿呢?
例子虽然可能很荒谬,但这些荒谬不就正在发生在我们的周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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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ttxd FROM 218.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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