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没有发现犯罪事实就结案了并不是男方可以决定的,男方的风险在于万一被发现了有犯罪事实那怎么办呢。
女方的风险是如果举告却无法追究,那么自己将会面临更大的名声受损。
刑案的后果对于男女双方都将是自己无法掌控的未知数,所以这个时候人要思考的重点会是万一是那个坏结果怎么办,而不是好结果是啥样的。
至于李天一,他们如果所有人都谈拢了,那个女的就不告了,她不告了就大家都没事了。
结果他家没谈拢,而且他家还硬钢,那可不是女的就告了。
既然告了,那就必须是违法必究,不再是花钱能了事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侦查办案的问题,一句认为没有发现刑事犯罪的事实就结案了,类似报案这样结案的也有的是。
: 李天一那个,赔偿谈拢的几个也判刑了,赔偿获得谅解,量刑时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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