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有道理
但任何变化,都势必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如果因为这一点而不往前走,所有的变革和进步都没法推动 …
不清楚其他城市最近几年的情况,但深圳这几年,在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合同期满后,小区业主是可以自行选择新物业公司,但必须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操作这件事 …
但问题来了,如开帖提到的三大问题,故此开贴探讨一下新模式。要么忍、要么让不好的旧模式GUN … 就这两个选择
【 在 jufeng330 (ju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是没有利益的事情很难办,你这都催坏了很多人的利益,很难落地。
: 其实只要放开物业服务,允许居民自己选择物业服务公司就行,国家只立法不介入就行。其实现在换物业公司阻碍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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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Rsuroffir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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