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老师,在自己生命没有收到威胁的时候。用手掐班上10岁学生的脖子。抱起孩子作势要扔下楼。这样行政拘留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据说还有扇巴掌,但是这个好像没证实
家长打孩子的多吧,有几个会掐孩子脖子的。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超过可接受范围了
如果换个场景,如果不是老师。孩子故意滋一个大人一身水,大人过来掐孩子脖子,抱起来作势往楼下扔。这种情况拘上两天也不为过呀
怎么一到老师就不能惩罚了呢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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