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机构对男性仪容仪表要求第一条就是“不得蓄须”,太过于教条,有点反人性。
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有男子蓄须的传统,到了一定年龄必须要留胡须。建国后从高级领导干部,到工厂工人都有很多留胡须的。哪怕是近代,九十年代以前,社会上官员、企业员工、商贩农民、私营业主也都不禁止留胡须。
从境外来看,台湾、香港地区很多单位都不禁止留胡须,韩国、日本等儒家文化东南亚圈也都允许留胡子,欧美国家更不用说了,各行各业人员留胡子更是一种时尚。
为什么单单大陆地区对留胡子这么歧视,不给男人留胡须的自由。若是为了形象要求,可以规定胡须要定期修剪维护,不得邋里邋遢即可,出这么一刀切的规定是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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