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这笔18亿美元离岸资产的性质认定存在巨大分歧。原告坚持信托资产属于三名美籍子
女的应得财产;
而宗馥莉方面则辩称,该汇丰账户资金实际上是娃哈哈集团用于拓展东南亚
市场的储备金——例如转出的110万美元是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有合同和发票为证。
换言之,宗馥莉主张这笔钱属于公司经营资金而非家族信托财产。这一说法若为真,无疑进一步模糊了家族财富与企业资产的界限:一笔资金究竟是父亲留给子女的个人财富,还是企业海外业务预算,两种截然不同的属性使法律定性更加复杂。
--
FROM 111.16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