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权利义务,本身也不是你的法定权利。学校非行政机关,开除本质上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有违法可能,但是要依据双方合意,有过失判决行为无效或者侵权赔偿即可。
你的性自由行为,别人看不惯,也是人家自由。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不怎么关心的,但是我看到那个校规的第一反应是感到不对,因为理论上讲,它的前提不对,什么是不正当交往?我和谁交往你也要管?又看到有人说这么 不能和xxxx
: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词,叫做性权,特别是性自主权,同时衍生一个问题,我们能不能决定我们的性行为,想到这里我就去翻法律了。
: 但是,我发现现在法律关于这部分的内容,没有,相关的就是刑法中qzwx罪,qj罪。
: ...................
--
FROM 114.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