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没问题啊,就好像我说的,有律师认为学校没问题,也有律师认为学校有问题,这太正常了。
就好像我们自己诉讼,我们认为法律事实清晰,法官也认为法律事实清晰,但对方律师认为不对的情况多了,他觉得不对一审完了二审,二审完了再审,再审完了审查监督,这一套都有的,挺正常,大家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完全没问题,只要不代替法官去做审判,然后说xx说了他就是为发反最,所以我们要怎么怎么就行。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以为别人不知道,那就辛苦您了。其实任何人都可以阐述法理,发表观点,依据法条和事实讨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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