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都是有约束范围的。以法律为底线,它有一个范围。加上各种道德规范、教义等等约束,这个范围是趋向于变小的。你不想受这个约束,可以不当出家人(以及享受出家人的那些好处)。不能又当又立。
再次重申,你前边对于“凌驾于法律至上”的解释显然是把方向搞反了,那样理解,约束越多,约束范围反而越大……要都照你这么理解,这世界也就不需要法律了,因为法律变成了那些增加附加约束之后的一个子集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任职约束,但这和宗教自由无关,那是人家管理规定,你想去当住持方丈,入职寺庙,本来也不是你的自由。不让你任职,不属于侵犯你的自由。有纠纷去民事诉讼也是要赔偿,没有任何判例能判你必须在哪里就职,不信你就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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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hx83 FROM 120.2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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