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王某某+学号的形式,既保护了隐私,同时也达到送达的效果,公告引用了所谓跟外国人交往的条款,间接导致了女生被对号入座,不能说学校是故意,但绝对是过失,且暴露出校方保护隐私意识的淡薄,如果这件事没有被炒作,这种过失可以忽略不计,但被炒作成热点,学校的过失同时也被放大,媒体和网民的过错,不能用来掩饰校方的过错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侵犯隐私的是媒体和网民传播,公告送达本身当然要明确送达对象,且公告本身不涉及对事件具体描述。打官司也打不赢。当然,我反对处分本身,但不能枉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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