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这样抠字眼抬杠有意思吗?额,你的意思是,我应该标明,我说的事实是假设,我说的事实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没有证据,大家不要以为我是知情人,更不要把我说的当成最终权威结果
累不累?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啊,既然可以当成抗辩理由,那为了规避送达实效争议,有何不可理解?
: 现有信息,不能证实发生了姓行为,不能排除炫耀本身可能存在捏造夸大。
: 你可以主张,可以假设,但不能以主张代替事实。比如你可以说,有众多的人认为发笙了姓关系,这就是事实,而不能直接以发笙了姓关系当做事实。如果全凭你主观认为了,就当事实,那么你直接认为裁判结果就可以了,显然这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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