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到大连学校这个案例
从传统侵权要件来分析,学校侵犯了个人隐私,违反了民法典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具有违法性
从过错要件吸收违法性要件来分析,学校具有的过错,是能预见到公告个人信息会在互联网上传播,而没有预见,具有过失,因此认定学校具有过错
而此处对与错的认定基础,其实还是法条里关于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
违法要件理论和过错吸收违法理论,此刻殊途同归,并不影响侵权的认定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讳疾忌医。至少我给你普及了侵权责任成立不以行为违法性为要件。你不敢否定这一点,也算对纠正你的偏执认知有些帮助。不求感谢,能稍微尊重事实不总死了鸭子嘴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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