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非婚生子女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本身就符合櫶珐,符合基本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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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没理解错的话,您前边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您后边说的非婚生子女拥有平等权利和义务的前提吗?或者说,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平等的,于是乎应该拥有和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我理解的和你想表达的是一致的话,那这是有问题的: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说的是人格层面的平等。马云不能当街扇清洁工大嘴巴子的意思。而人格层面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社会经济层面也平等。也就是说,这里的“人人平等”实际是暗含范围的。(还是那句话:主谓宾和定状补要理解全咯。)那么,你能不能从这句省略了定状补的“人人平等”推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平等呢?我觉得够呛。因为婚生与非婚生的区别显然那不仅仅是人格层面的区别,它至少又加了一层约束条件。涉及到婚姻、继承,是和经济地位强相关的(事实上,婚姻的本质就是一种经济关系。),不可能光一句人格层面的平等就能推出经济地位上也平等的。(真论起来,人格层面的平等跟生不生都没关系。你和宗馥莉一样是人格层面平等的。那你能去和她打继承官司吗?)
其次,法律只是指导社会运行诸多规则之一,并非全部。它顶多是“社会共识”的一个子集(因为它本身就是社会运行的一个迭代产物,是需要经常根据社会实践而更新的,甚至往往是落后于社会实践的。)。婚生与非婚生所牵扯到的公序良俗,或者说社会共识,是法律一个子集能cover的吗?我才疏学浅,不敢在否定方向上说得太磁实,但肯定方向上就如您所述的那么磁实?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序良俗本身就必须有社会共识,而不是仅仅看是多数,即便社会共识也不一定是进步的,很多进步的认识行为,当年都是违背伦理纲常的。任何事物也都不是先验绝对的。诉诸所谓公序良俗应该谨慎,否则就是欲加之罪的框罪类似。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非婚生子女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本身就符合櫶珐,符合基本价值观。你所谓不符合公序良俗也仅仅能说其他人,而不是非婚生子女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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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hx83 FROM 120.2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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