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流,一直就可以,曾经限制过持证流产。是20年吧,就上一波的上一波出解释那次,每次都是只要没有推翻条款就其余同前,那次是明确了一个流产不赔钱的条款,过去有男的主张单方面流产追责,过去这条有争论,焦点在身体权和生育权哪个厉害,前者赢了,事实上确实女人的身体权大于男人的生育权,女人的生育权大于男人的生育权。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我国婚姻相关的司法是指啥时候?
: 你要指大清国灭亡前,那确实没法说。
: 但从民国时期开始,法律就明确规定了妇女享有生育自由,包括决定是否终止妊娠的自主权。这一点并未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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