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就是协议,除非对方诉求推翻协议,否则诉的就是协议本身的执行,这跟人花了两万前夫出了一万八有啥关系,那如果人花了二十万前夫出了一万八又如何呢?
既然是打官司,就不能搞家里掰扯的那一套,不能一个说你凭啥偷偷给你妈钱,另一个说你凭啥偷偷看我手机你不看怎么知道我给了,一个说你当然巴不得我不看了,完后吵了一晚上,第二天接茬一块吃早饭,吃完早饭又吵起来了。
打官司不能这样,诉啥就是诉啥,别搞无关议题,至于吃亏占便宜,那属于选择风险,就如同假如这个房子赶上地震塌了,lz也不能回头找补。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年两万支出人爹出了一万八
: 你欠一万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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