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他有一套婚前的全款套二的房子,市场价当时大概是100-150w吧,时间太久记不清了。当时买大房他不愿意卖他的婚前房,我就卖的我的。我的婚前房不值钱,所以才贷款很高。加上养孩子,每月都月光。
所以离婚时双方都没有存款。他是直接不要房子的,因为他供不起,他工资也就7000多吧记不清了。他也并不会买房,因为没钱。
我对要房也是可要可不要的,因为我也供不起。他如果选择了卖房分钱抚养费2000,那其实当时房子就卖了。但是因为他选择了房子给我抚养费1500,所以我就咬牙打了第二份工供房子养孩子。
房子买了后房价一直平稳的。一直到我离婚大概1年后才开始涨价。涨价后他就闹了一次,他觉得自己亏了。然后逼着我卖房。我没搭理他。那时候我兼职已经差不多上了正轨,累是非常累,但是经济压力已经缓过来了。但是房价涨了他就更买不起了。
【 在 wodexiaomaji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5年离婚,但是他的名字上还是有房,限购会占用他的指标吧,对他购房,指标或房贷首付比例、房贷利率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吧,后面你房子不是涨了很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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