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你们大概是上网久了,都有或多或少的上网综合症,都是习惯了在网上辨是非,却不知道怎么回归现实了。
人家要钱这是人家的事,楼主不给,要拿出证据,这是楼主的坚持,这有来有往的交往,在这中间表达善意,守住底线,这才是现实中的交往模式。这硬邦邦让对方起诉,自己用律师去档箭的做法,摆明了就把对方来讹诈的做法,如果是换了身份,你自己代入是受伤害孩子的家长,你会怎么感受?
我知道你们的问题,就在于,只要是第一眼看到了谁的帖子,就习惯性把自己代入网上发帖人的身份,这么容易被共情,倒是有被骗的潜质。
我发现这个帖子,回复你倒是比较贴切。这就是对现实中伤害行为难于取证的表示无知的典型表现,再加上容易轻信网上第一眼看到的发帖人一面之词,你倒是可以当一个容易被带歪的看客。网络上久了,可真不是什么好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连协商一致都不懂,要强加?这是什么人情世故?我孩子受伤,就可以强加别人了么?你说的是根本不沟通,这是本楼的情况么?就算答复,希望走法律途径,这不是很正常么?礼貌的坚持法律渠道,觉得法庭会给出公允客观的结论,可以避免争议和后续纷争,不行么?
: 基于什么情况,走法律途径是过错,是不道德?我没有预设结果,任何情况,都没问题,是你主观臆测lz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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