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花的丈夫王永来是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村民。2023年,王永来与同村村民孙运省发生纠纷,被后者手持羊角锤打伤。经鉴定,王永来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25年5月19日,孙运省被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执行逮捕。2025年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运省拘役三个月,赔偿王永来各项损失共计25390.69元。
杨宝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认为法院对孙运省的判罚过轻,于是在6月的一天上午,来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承办法官于某某理论。
“我问她:为什么(对被告)判得这么轻?如果是你的丈夫被别人打成这样,你也会这样判吗?”杨宝花说。杨宝花承认自己当时“因情绪激动,所以嗓门大”, 也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杨宝花称,她在执行大厅表达不满后,被数名法警带走。当天,临沂经开区法院对杨宝花作出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
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均显示:本院在审理被告人孙运省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杨宝花对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谩骂,态度十分恶劣,其行为已严重妨碍人民法院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最终,临沂经开区法院决定,对杨宝花罚款10万元,同时对其拘留 15 日。
2025年6月18日18时许,杨宝花女儿向临沂经开区法院分两次共转账10万元。次日,杨宝花结束拘留。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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