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说,你不是内蒙的,而且吃的手把肉是这十几年来改变方式的做法做出来的。
三十多年前,牧区老蒙家手把肉就是把羊排放到盐水里煮一会,把表面那些熟的拉下来吃,在放到水里煮,再吃。可以说这是蒙族传统吃法。之后,近十几年来,估计老蒙也懂得扩大和外界交流赚钱了,这个吃法就变成更方便的吃法了,而且还传到内蒙的大的餐馆里。你吃的是后来这些变种的做法。首先肉都变成羊腿了,其次,可以变成炖着吃,刚才问老朋友,老家有些餐馆干脆把羊肉切成块、片,煮好了,也叫手把肉。
所以,你吃的不是真正过去老蒙那种简单原始做法的手把肉,就不要乱说了。当然你吃到的现在做法的“手把肉”可定也好吃,为啥?那种老式手把肉一般人还真,接受不了。所以现在餐馆里手把肉,都是“新式”做法,煮熟了,这样大家基本都能接受。
【 在 lipefe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逗了,你就把整个一个羊腿放到水里煮一个多小时,怎么可能里面的肉煮不熟呢??
: 手把肉都是煮一个多小时到两个小时,怎么还生着呢?
: 你说你都没吃过,怎么说得就这么理直气壮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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