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法律上持械不持械区别应该挺大的
啥东西都是量变到质变
一个人空着手上门去把人家门窗打烂了,和好多人抄家伙上门把人家门窗打烂了,不是一个性质的
这个案子,入室、多人、进行了打砸,这些都是肯定的了。如果再有持械,我觉得怎么也能算是正当防卫了吧
但是吧,这玩意咱说了不算。当年辱母案,最后还是判了5年还是几年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算空手去的,把别人家的房子砸成稀巴烂,还威胁别人的家人。
: 看新闻,被害人把被告家的门窗玻璃都砸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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