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去食堂不得穿浅色衣服,这是要求完美受害者论!
人家穿个浅色衣服还有错了?穿个浅色还昂贵的衣服简直天理难容是吗?
正常的思路,难道不是指责孩子没有家教、在公共场合没有基本的秩序、规矩?人家在食堂吃饭这种人来人往的公共场合,嬉戏打闹还是合情合理?因此弄坏了人家的衣服,还不能要求赔偿?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你穿个浅色沾了辣椒油就洗不掉的衣服进人来人往乱哄哄的学生食堂,自己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 食堂会碰到打翻盘子汤碗、会溅上沾上调料汤汁,那不是正常的事情吗?
: 换句话说,如果对方不是同学,而是食堂大师傅或者清洁工不小心弄上,你是不是也跟食堂没完要求赔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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