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关系后果是生育,应该是很严肃的关系。哪怕采取避孕措施,也没有百分百的成功率。所以,除非双方关系深度达到愿意共同生活抚养子女长大的程度,否则不应该上床。而愿意生育的男女,必须足够信任和体谅,不会发生控告qj的情况,也就不需要为了避免诬告而担心缺乏同意的证据。
觉得事后否认被采信不合理的人,默认的都是自己会选择草率的杏关系,和不了解、不熟悉、不信任的人上床。这是自己选择高风险行为导致被诬告风险的增加,而且患病、嘎腰子的风险也一样高,不仅是法律风险。说明是不检点的人自己的问题,不是立法不合理。
【 在 watchdogs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那是看什么,事前同意,插入后,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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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要签订协议,双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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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全程要录像,五分钟内必须询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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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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