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理解"应当"在法律条文里是强制性义务,和白话文里的"必须"一个意思,而不是你理解的"尽量"就行了。强制性强弱的体现是:"必须"是绝对强制,没有例外情况。"应当"是普通强制性义务,可以有例外情况,但例外情况需要在条文里明确。法律条文里用"必须"是极罕见的,绝大部分强制性义务的条款都是用"应当"。法律条文里用"必须"更多的是一种强调语气,类似于"忠诚"和"绝对忠诚"的区别。
条约的要求说白了就三点:
1. 必须尽快完成调查,最好12月内完成
2. 如果12个月内完成不了每周年日要详细公布调查进展及已经发现的安全问题。
3. 根据现有证据实在确定不了原因,应该"毫不犹豫的"用"原因不确定"或"可能原因"结案。
这三点要作为一个整体理解,东航这个案子所有证据(包括黑盒子)早就已经齐全,不会再有新证据,既然已经长期没有新进展,早就应该结案了。
现在你的狡辩术就是把这三点割裂,质疑为什么没有12个月结案你就说还在调查,既然在调查为什么没有进展你就说也没要求一定要有进展,但按第3点证据齐全的情况下都三年了你还没实质性进展就应该按照"原因不确定"或"可能原因"结案,你又说也不一定没进展,以后可能有进展。你这是玩打地鼠吗?你没发现你按住一个另外两个就按不住吗?这种狡辩你自己自我催眠相信你能说服别人吗?
关于回帖格式问题,不好意思,我用手机web版上的水木,我只能保证内容,不保证完美格式。前面那个回帖我回复了你所有的点,你觉得哪个点遗漏的话可以指出来。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应当和必须一样含义?应当的强制性弱如何体现?
: 另外,你说的内容要求,必须以分析进展和结论里有为依据,而不是以法规规定来说有无,说了几遍了听不懂?
: 你说“你一边说一点进展都没有,一边又以“随着调查深入可能改变禁止公布范围”为由什么都不公布”。你英文不好,法律没学好,中文也不好吗?我说的目前或者以后可能无进展,但鉴于调查并未终止,也不排除以后会有进展的可能,你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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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rdy FROM 112.81.55.*
FROM 112.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