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在歪曲我的说法,我忽略了我认为已经完全没有证据效力的东西,所以我不提它。
我最初提到的外媒报道是2年期那几个声称是另外理由的报道。
你认为“认为环时caac的"辟谣"压根没有减损wsj报道内容的可信度”,这就是你的根本错误,之一。
首先WSJ它得证明自己的可信度,如果可信度可疑,就不能作为证据。这就是我前边告诉你证据缺陷这个思路。
你去法院控告别人,你的证人否认了你引述的证词,你说证人是怕被告所以不敢作证(你只是分析说证人有怕被告的动机,所以这么猜测,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你也不考虑其他可能的存在),你的人证是否还成立?注意,这是孤证。
连这个简单的法律道理你都不知道,好好学习下对证据的要求,证据缺陷的含义是什么。
(这是说我说的,你对举证责任的偏向简直匪夷所思,你居然要求CAAC违规来举证它的内容错误。说了那么多次,你居然还在扯什么没有否定内容)
而你坚信WSJ报道内容真实的依据呢?你不光以主观释法,还主观当证据吗?
或者,是你的立场太坚定了?这怀疑你认为算不算人身攻击?
法律禁止公布当然是说5.12条禁止出于非调查的原因公布所述资料,这是大的原则。你对附件2的仔细读了没有?你连具体怎么套用附件2来要求公开都没搞清楚吧?
我哪有半点退缩,是你自己胡扯,自己主观释法是你的老毛病,这如果不是学识或思维不行,就是道德赖皮。
而国内行规16条规定调查组决定公布那些内容和资料。
希望你不要忽视自己没法回答的东西,我前面的几条,你逐一应答,不要自己错得跟筛子一样,还有脸只找别人毛病,多次重复些已经被驳斥的话来吵架。
别扯什么格式问题,我针对你对答的1,2,3,4,一直到我加的第9条,你对着逐条回答或者再辩,然后附上你的新的点。
这样列出来,一个问题前后脉络比较清楚,很容易看出谁在瞎搅和。
不要别人回答过的,你自己又忽视别人的回答,又来从头哇啦哇啦半天,显得你字多似的。
你不好回答的,你又借故来装瞎。
事实上,很多事情我反复说过几遍了,你依然没长进地哇啦哇啦。
没道理的人喜欢搅浑水吧?你不喜欢一条对一条,来回问答的明晰脉络吗?
【 在 jordy 的大作中提到: 】
: 报没报道和采不采信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根据你原文的字面理解是"没报道"而不是"不采信",我指出wsj的报道后你才辩称wsj的报道不可信因为环时辟谣了,我认为环时caac的"辟谣"压根没有减损wsj报道内容的可信度,理由在前文中已说过,不再赘述。
: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你通过文字游戏故意误导别人。
: 你不断重复的辩护理由"法律禁止公布"也是一样的文字游戏。在原帖中当大家质疑调查组为何不公布事实时,你以"法律禁止公布"来作为理由,还反问说为了满足你们好奇心调查组要违法吗?任何一个没有仔细去读过发条的人都会把你这句话理解成"法律条文明确禁止调查组公布事实",然而当我指出没有法条禁止时,你退了一步到附件13 5.12原则禁止,当我用附件13appendix2说明5.12并未禁止后,你又退了一步到"公布哪些内容是调查组权限范围",这和"法律禁止公布"的字面含义相差十万八千里。就跟我之前就已经指出的一样,你现在的逻辑总结起来就是循环论证的狡辩术:为什么调查组决定不公布?因为法律禁止调查组公布;为什么法律禁止公布?因为调查组决定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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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125.33.207.*
FROM 125.3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