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始话题是:我认为法律中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你认为是"尽量"的意思。
我上帖里已经明确说了,qgrd法工委是法律用词的最高权威(没有之一),在人大法工委明文公布的立法规范里已经明确指出"应当"和"必须"实质同义的情况下,你再继续以对法律条文的"个人理解"来死缠烂打,在我指出你的理解错误后及想用下位法否定上位法的逻辑谬误后仍坚持己见,你非觉得自己比法工委还权威,我也没办法,你自己高兴就好。最后再次把立法规范原文放下面,是非对错自有公评。
法工委发[2009]62号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第14条: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示例: 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问谁的效力高,是看实际执行中“应当”的理解按哪个尺度来。
: A1. 逮捕规定第七条里,在“应当立即执行后”有两个“如果”:
: 第一个“如果”的实际情形,包括手续或文书不齐全,或者要被逮捕人存在某种医学状况等,
: ...................
--
修改:jordy FROM 39.144.156.*
FROM 39.14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