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丰主帅曼萨诺合同纠纷得到FIFA仲裁判决。FIFA要求恒丰支付超3000万人民币赔偿。
FIFA仲裁:
1、在30天内支付未支付的薪酬1,787,500欧元 ,每年费用利息5%。
a)自2018年4月16日起,净额为1,500,000欧元;
b)自2018年6月1日起,净额为287,500欧元。
2、30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2,012,500欧,时间从2018年7月2日计起,每年5%利息。
以上费用在不计算利息的情况下,总计380万欧(约30431920人民币)。另外诉讼费用为25,000瑞士法郎:
曼萨诺支付5,000瑞士法郎,贵州恒丰需要向FIFA支付剩余的20,000瑞士法郎(约147980人民币)。
注:该仲裁结果为今年2月的仲裁结果。据媒体人李璇消息,恒丰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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