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报 2011年12月25日
原国足主帅高洪波的协查笔录曝光,里面详细介绍了他给杨一民的送礼过程,但这样的“送礼”是“人情往来”还是“行贿受贿”,却难以界定,留下了悬念。
在高洪波的笔录中,承认了曾向杨一民送现金和财物的事实,但他坚持认为,是杨一民亲口向他索要笔记本电脑之后,自己才送礼。高洪波的笔录称:“2005年8月我在北京休假,一天晚上我到杨一民家里去看望他。在我们说话的过程中,知道他女儿考上大学了,我就问他还需要什么不,他对我说:‘我女儿需要一台电脑,你给买一台吧’。我说‘可以’,第二天我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不过,杨一民在笔录中却称是高洪波主动送礼:“在我俩说话过程中,他听说我女儿正在念高中,准备考大学,他就问我需要什么不,干脆给你女儿买一台电脑吧,我对他说:‘行,那你就给他买一台吧,她上学需要。’”
向杨一民送礼的国字号教练还包括吴金贵、殷铁生、哈威和王军等,但他们都坚持认为,“送礼”走的是亲情路线,不能算是“行贿受贿”。
杨一民的辩护律师王树静也表示,杨一民确实有介绍高洪波前往厦门执教的事实,“但这个不能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像高洪波给杨一民的女儿送个电脑,吴金贵送个跑步机,这完全属于馈赠,不能算是受贿。而且,吴金贵与杨一民是同学,贾秀全等很多教练与杨一民都有师生情,感情非常好,我们认为这些礼物,大部分属于礼金。”
究竟是“受贿”还是“收礼”,目前来看公诉机关的意见偏向前者。但中国社会向来流行“人情往来”,这些教练是否应该受到问责,甚至是同样纳入被审判的序列,或者说进一步追查他们用并不正当的手段成为国字号教练后,究竟有没有“回收投资”的行为,还有待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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