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的形势,我们国家应对稀土矿场、生产企业实行军管,对生产和销售进行控制,并实施出口配额制度。
建议提供给除美国以外(日本、欧洲等国企业)的稀土供应应实行单个企业按需求申请审批制度,各企业每月必需将当月生产产品产量、单产品稀土用量进行申报,并附上详细证明材料,根据申报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供应。如被查实申报不实,则立刻切断供应并进行惩罚。对美国企业或生产美国军用产品的企业则完全禁止出口。
如果其他国家企业有虚假申报后转供美国企业的,则对相关企业及涉及国家实施惩罚,对企业方面应完全切断供应,并罚款;对相关国家则按比例缩减该国企业的稀土供给。
稀土是战略资源,我们完全有理由和必要实施该项措施。如有某些国家或国家团体联合抵制或叫嚣对我国实行制裁反制,则应立刻、完全、彻底切断该国或国家集团内所有稀土红给,也可各个击破,用胡萝卜加大棒来诱使部分国家与我国进行合作,瓦解这些国家所谓的联盟。制裁期间的企业生产,国家实行兜底收购,以纳入和扩充战略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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