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重点大学
一、6所重点大学: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16所重点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上为文件中的排序)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四、64所重点大学(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
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全国88所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因太多,在此不予列举。
八、“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九、首批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22所高校首批试办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十.1986年第二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10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因北京医科大学和上海医科大学分别合并到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目前实际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准了北方交通大学等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石油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002年5月,教育部批准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海河大学2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后来又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
至此全国总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国34所考研自行确定复试录取线的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 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十三、首批拥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四、31所副部长级大学(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1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书记和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迄今为止,全国副部级高校总共31所,(*注: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因此14+7+11-1=31)
十五、1995年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15所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
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选“211工程”的95所大学名单
继1995年,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15所大学之后, 1996年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及1997年北京科技大学等院校和随后1998年等等一批又一批的大学进入“211工程”,使入选“211”工程大学总共达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这95所大学的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十七、进入“985工程”大学
第一部分: 已进入“985工程”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资助经费总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
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
1. 目标定位:“世界一流大学”
北京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清华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2. 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浙江大学 14亿 (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7月26日
复旦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国科技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 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学 9亿 (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9月1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 款) 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 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 12亿 (6亿+6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虽已签约、但经费未公布)
3. 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
1)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 年9月23日
西北工业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以土地等形式) 2002年1月22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两校共1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汉大学 8亿 (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学 7.2亿 (4亿+3.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学 7亿 (4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2日
2)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的大学:
中山大学 12亿 (3亿+9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 8亿 (3亿+5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6日
东南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 式) 2001年2月13日
厦门大学 6亿 (3亿 +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001 年2月22日
同济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2年6月26日
重庆大学 5.4亿 (3亿+2.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1年9月28日
兰州大学 4.5亿 (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2月9日
3) 中央资助经费为2亿的大学:
中南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 2001年8 月8日
华南理工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东北大学 4亿 (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 2002年1 月23日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3.6亿 (2亿+1.6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国海洋大学 3亿 (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2004年,又有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进入“985工程”的行列,使“985工程”大学总数达到38所(34+4)。
十八、教育部直属大学
从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了一批又一批的大学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如北大、清华、人大、复旦等。70年代末,只有不到30所,然而从90年代中后期起,急剧扩编,至今已有72所大学纳入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些大学只是教育部直属的,他们中有的纳入全国重点大学(如全国六所、十六所、六十四所、八十八所重点大学,211工程95所重点大学,985工程38所重点大学),有的则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到目前为止,仍有十几所教育部直属大学未纳入国家211工程(即不属于国家重点大学)。因此教育部直属大学与全国性重点大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当然全国的著名的重点大学主要集中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个集团,除外还有直属中科院和国防科工委的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72所教育部直属大学名单: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无锡轻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青岛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石油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 河海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东华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长安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十九、国防科委院校
国防科工委院校是规模仅次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另一个大学集团。1952年,中共中央指定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所大学为国防院校。
国防院校后来又改名为国防科委院校。从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大、成都电讯、南航加入到国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国共有八所国防科委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船舶 & 综和)、北京理工大学(导弹 & 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 & 导弹)、上海交通大学(船舶&火车)、西北工业大学(飞机&导弹 & 船舶)、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太原机械学院(兵器--现在的中北大学)
1966年,国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哈军工、西军电、南炮工。
七十年代初国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上海交大及哈船工(原哈军工的海军系)分到船舶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分到航空部。北理工、南京理工大学(即南炮工)分到兵器部。电子科大(成都电讯)、西安电子科大(西军电)被分到电子部。随后,哈工大转到航天部;上海交大转到教育部;电子科大、西安电子科大分到电子部后来又归到信息产业部。哈军工的主体改名为国防科技大学,1989年归总参领导。
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南理工、南航、哈船工。该七所国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学;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是首批15所进入211工程的大学,而且也是排在靠前位置的985工程大学。
*二十、国防院校十分重要的地位
1、50-60年代四所国防院校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植的10所大学(清华、北大、复旦、西交大、中科大、哈军工、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共中央指定16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贷款的10所大学中,国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国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国在联合国备案的14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占了4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后补上的)。
6、1995年,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长级),国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8、1999年开始的985工程,获取中央资助在6亿(含6亿)以上,且总资助在9亿(含9亿)以上的大学13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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