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F自称浙江内陆人,天天黑东北,结果自己老家人卖亲生儿子才能 活下去,人间惨剧
2019年1月26日,被告人范小明、郑菊兰未婚生育一子起名范某。被告人范小明、郑菊兰以两人未登记结婚范某不能上户口读书、需要支付郑菊兰与周某1离婚费用人民币10万元为由,多次商议将范某卖掉筹钱。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郑菊兰联系郑某,称朋友一名男孩(范某)要给他人抱养,郑某得知情况后,介绍了刘某抱养,被告人范小明、郑菊兰向刘某索要抱养费用人民币10万元,后因价格无法谈拢而作罢;同年11月5日,被告人郑菊兰联系李某,让其帮忙留意深圳家庭条件好的买家,称朋友一名男孩(范某)要卖掉,因李某未帮忙联系而未出卖;同日,被告人范小明、郑菊兰在缙云县××镇××路附近,偶遇王某并告诉其因两人未结婚小孩不能上户口,意图将儿子卖给他人,王某帮忙联系了高某,因被告人郑菊兰与高某未谈妥,贩卖未成功。
被告人范小明,男,1990年10月4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汉族,初中文化,住杭州市余杭区。因本案,于2019年11月6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缙云县看守所。
被告人郑菊兰,女,1977年8月9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杭州市余杭区,住杭州市余杭区。因本案,于2019年11月6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丽水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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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CGrace FROM 124.9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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