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且在龙岗区纳统的保险机构购买车险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买单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档发放购车补贴。
第1档:
第1档: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补贴5000元;
第2档:
第2档:金额在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补贴1万元;
第3档:
第3档: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补贴1.5万元。
深圳市自主品牌新能源小汽车或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新能源车型,每台车补贴3000元(可与上述补贴叠加享受)。
以上购车补贴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
FROM 113.8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