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草的L3草案,有一个10s的提议,就是发生事故前提前10s以上提醒车主接管但车主没接管,则车主负责,如果提醒时间短于10s那么车厂负责。
【 在 someonesnone @ [GreenAuto]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发生事故车厂全赔吗?
: 【 在 ras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 测试牌照这只是给厂商进行实地技术测试提供方便,也就是在社会开放道路而不是内部封闭道路。我猜测,假如L3有了正式法规,需要 ...
#发自zSMTH@MEIZU 21
--
FROM 223.1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