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发「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可一次性补贴 1 万元。
据上海市发改委网站的消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了《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 10,000 元购车补贴。
翻译一下:这个补贴政策,需要用户将自己的车辆转让或变更后,再购入一台新车,才能申请一次性的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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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uige0822 FROM 36.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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