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的就是避免交通事故,从来不会说,撞便宜的,别撞贵的
所以你宣传的,就是法盲
关于“每个人的命价值不同”
我在前面刚说完,救1个人重要还是救5个人重要,我的意见是没办法牺牲一个人,来拯救5个人,因为人命无法用这种方式来衡量
你说的
“现实世界是,巨巨被干了个耳朵全球都知道了,而同在台上的被崩出脑浆的观众有几个人去关注他叫什么名字?”
你的意见很显然,人和人就是不同命,不同的价值
是谁嘴硬,是谁在死鸭子嘴硬
【 在 one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搞清楚是你先攻击我法盲。
: 第二什么地方你看到我说的“你说每个人的命价值不同”,你老搞这种低级栽赃的手法也不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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