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假以时日,儒家自身能发展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政治权力应该平等”、“所有人人格应该平等”这些观念么?(PS:法家那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不是一回事,内涵意思可是完全相反的)
另外等级制度和长辈晚辈领导下属不是一回事吧。那些不推崇等级制度的文化里,也没见他们把父子关系搞得很肤浅吧。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身就暗含自己和他人平等的意思,否则为什么勿施于人呢?基督教的平等,是因为神高人一等,人作为神的创造物本身就是低贱的,平等是作为被造物一样低贱罢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两个前提,第一人和人情感是互通的,让我难受的他人也会难受,第二他人与我一样重要,所以我要在乎他人的感受。但平等的原则并不等于平等的现实,我想你的问题是儒家为什么强调等级制度。事实上等级是必然存在的,现代社会也一定有长辈晚辈,有领导下属。我理解的儒家,正是提倡在客观存在的等级之中,每个人要恪守自己的道德,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但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人人都是君子,高位者仗势欺人更常见。父不慈却要求子孝,君不君却希望臣臣,这种属于儒家标准中的小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父亲需要思考如果我是儿子希望父亲如何对我,儿子思考如果我是父亲希望儿子如何对我,这是真正的平等。平等并不是儿子不像儿子,老子不像老子这样幼稚,也不是直呼姓名这么肤浅。
: 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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