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课本确实讲了“九龙司地方一区”,这也是北京条约原话。
你被楼主这给自己找场子的“考据”骗了。这楼主本来就没搞清楚这事,他一开始说除了港岛,香港其他地区的性质都是租借。被人戳破了才装模作样考据的,抓住九龙的地域属性差异,说什么北京条约割地太小,不用“特意一说”,死不认错。
现在又嘴硬说大陆课本说的是“九龙尖沙咀”。呵呵,我希望他先考据一下这事。
【 在 CORDIC 的大作中提到: 】
: 课本怎么讲记不清了,只记得背书的答案就是:割香港岛,九龙和租让新界。
: 好像这么回答就算对,没用严格到“九龙司地方一区”
: 所以印象中一直觉得九龙和新界两块地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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