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解决立法权的来源问题。
一般而言,立法权在程序上正义是基本道理,但在古代,程序上不可能正义,都是枪杆子支撑的
但也要尽力做到表面上的合法性,做到立出来的法大家能遵守,不能前头执法后头得跟着军队
那么,立法的合法性,实质上是靠执行的公平性,而不是文本的公平正义性来辅助保证的。
而军队和执法公平性所支撑的立法权,是脆弱的;文本的公平正义,普通人对文本心底的认同,才是法律的根本生命力
秦制后期,由于压迫已经到了生存临界点,人们对秦制从畏惧到反抗,其实就是认识到它是恶法
同时,高层也人心涣散,高层本来不是靠制度而是靠共同目标和利益凝聚的
到最后,高层既没有共同目标,利益斗争也一片混乱,军队无所适从。至此,秦制已经没有存在的基础,人人得而诛之,成了大势所趋
所以,秦制之所以没有起到稳定天下的作用,就在于它根本没有生命力;根源还是法家没有论证立法权,立法权来路不明,所谓的制度就是无源之水。
【 在 shunde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
: 然而秦朝二世二亡
: 秦朝的制度没有改变,秦地的勇敢好战的秦人也还在,秦军还是能正观战
: ...................
--
修改:he2 FROM 82.157.57.*
FROM 82.1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