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界说章 第一(十则)
第一界
角是两线纵横相遇所作。线有曲直,两直线相遇为直线角,两曲线相遇为曲线角,一直线一曲线相遇为杂线角。
曲杂两线角更有别论,这里先讲直线角。
第二界
凡直线正垂直于横直线之上,必成两直角相等。
第三界
垂线斜交于横直线之上,必成两不等角,两不等角,一大于直角,一小于直角。大为钝角,小为锐角。
第四界
凡二直线不能为有界之形,所以直线之形有界的,至少有三角,有三直线为边,称为三角形。
三边形只有3种。
第五界
三边相等,为等边三角形,也称为平边三角形。
第六界
两边线相等,一不等三角形。
第七界
三边都不相等,为不等边三角形。
第八界
三边形有一直角,为三边直角形;有一钝角,为三边钝角形;有三锐角,为三边各锐角形。
第九界
凡三边形,恒以在下者为底,在上边为腰。
第十界
凡说角,都用三字为识,其第二字为所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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