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在1990年出过一本综合年鉴,叫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资料统计汇编 1949-1989》,
(过两天我放上新浪共享)
里面给出了由公安部门统计的,全国和各省人口数及自然变动情况。
把1958 - 1962年间,死亡率高于其他平安年份的人口基数和死亡
率提出来,按照每年
过量死亡率 = 当年死亡率 - 普通年份死亡率
饥荒死亡人口 = 当年人口基数 * 过量死亡率
的公式推算过量死亡人口,再进行累加,可得出大概数字。
我初步计算了一下全国和一些重灾区省份,大致饿死人口
全国1410万 (普通死亡率按1.1%计,和葛剑雄说的统计部门给出的1350大致
接近,估计是统计部门普通死亡率取得比我高)
四川 775万 (普通死亡率按1.1%计;如果按1%计就是饿死808万;从
大陆政府公开统计数字上,可以接受四川饿死800万人的说法;但
廖伯康的数据不准,要按他的基数和计算方式四川得死上1500万),
河南 163万 (普通死亡率按1%计)
安徽 98万 (普通死亡率按1%计)
河南和安徽的饥荒在1961年即得到迅速控制,死亡率回复正常,
四川最惨。如果说灾情最重的1960年,四川饿死的284万占全国
955万的30%,1961年四川的118万就占全国的213万的55%了。
江苏:57万 (普通死亡率按1.1%计)
浙江:9.7万 (普通死亡率按0.95%计)
当然这种算法是粗了点。1982年,大陆公布人口普查资料后,
美国人口学家科尔根据公开资料,在1984年推算过量死
亡人口为2700万;大陆原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发现科尔的
采用数据有自我矛盾,校正以后为2200万。李成瑞同时
引述西安交大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的研究结果,蒋的
计算是1700万,并认为蒋的数字更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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