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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i0min (怪貓), 信区: History
标 题: 发篇我最近写的有关曹操墓的新文章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Feb 25 14:58:42 2013), 站内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a1442201016lmm.html原题:曹操墓又添新证——西高穴曹操高陵新公布碑拓释文解读
最近,曹操高陵主页(
http://www.ayccgl.com)新公布了一张出土石碑拓片,说
明为公安机关所追缴,如下图所示。根据此石碑的拓文内容,我进行了释读,认为
这块石碑的文字对于证明曹操墓墓主的身份具有旁证作用。
该碑文共十四行,每行二十七字,行首行末皆有残缺,故释文及标点不一定准确,
转录如下:
1 (阙三字)张承,年五十三,字君举,少履天素自然之絜。为君执苦,排济
2 (阙三字)方政处军,不阿私媚,竭心尽力,当蒙俱荣,彰徇五福。而何彼
3 (阙两字)呜呼永绝,乾当报德。
4 (阙两字)平邑乡焦苞,年五十二,字元异,故巴郡太守之义孝也。敦笃允
5 (阙)经,耽学博揽,为君赏计。信则任焉,出入累载,功名显效,忠贞既
6 荣。君徂逝梁,恩纪离绝。天地明察,报在神灵。
7 (门)生东郡东武阳毕荣年五十字来祖。
8 (门)生济南李叔台。
9 门生任城亢父张文博。
10 门生平原安德董香年五十四字汉台。
11 门生东郡武阳晏宣年四十字宣台。
12 (门)生魏郡丘元台。
13 (门)生(阙)(阙)年四十一字(阙)(阙)。
14 (门)生东郡武阳严非,年三十五,字元政。
从拓文内容看来,此碑当为一“碑阴题名”类,多见于墓碑石的反面。拓文中所出
人物,则皆为墓主之门生故吏。此“题名”中共出现十人:张承(君举)、焦苞(
元异)、毕荣、李叔台、张文博、董香(汉台)、晏宣(宣台)、丘元台、阙名一
人,严非(元政)。其中自毕荣以下八人,皆标明为“门生”,且格式类同,皆为
“门生+籍贯+姓名+年岁+字号”,而前两人(张承、焦苞)则明显与其他八人不同
,文字内容较详细。
从张承一段文字中“方政处军,不阿私媚,竭心尽力”等词句,以及焦苞称“耽学
博揽,为君赏计,信则任焉”等词句,可以看出,张承与焦苞是墓主人的下属,即
“故吏”的身份。“呜呼永绝”、“君徂逝梁”等,被有人解读为张承、焦苞已死
,实属误解,实则当解为上官去世,因此故吏为之痛悼,一称“永绝”,一称“恩
纪离绝”。
除两名故吏以外,八名门生中也可以解读出此许内容来。所谓门生者,以汉朝官吏
选举实行察举制度,反映在地方官职责上,则为一州之长官(刺史、州牧),每年
可荐举秀才一名,如刘备任豫州牧,即以袁潭为秀才;郡太守、国相(即所谓二千
石)每年根据本郡国人口,每二十万人可荐举孝廉一名。另外,郡国每年派遣上计
吏一名,亦可作为任官的资格。凡有此荐举关系,即形成了所谓门生与举主的关系
,而门生,以其籍贯所系,必有赖于地方长官之荐举,方可获得所谓的出身。
由此,考察门生的籍贯,即可对其举主(即墓主人)的任官经历进行合理的推断。
此处八名门生,其中一人籍贯阙载,以余下七人考察之,为(参见《后汉书·郡国
志》):
兖州属东郡属东武阳县3人(毕荣、晏宣、严非),按武阳、东武阳实即同一地,
前者为省称。
兖州属任城国亢父县1人。
青州属济南国1人。
青州属平原国安德县1人。
冀州属魏郡1人。
现在根据《三国志·魏书·武帝本纪》看看曹操的经历:
光和末,黃巾起.拜騎都尉,討潁川賊.遷為濟南相,國有十餘縣,長吏多阿附貴
戚,贓污狼藉,於是奏免其八;禁斷淫祀,姦宄逃竄,郡界肅然.久之,徵還為東
郡太守;不就,稱疾歸鄉里.
可知,曹操曾任“济南相”,并颇有政绩,并在随后改任“东郡太守”,但此次并
没有到任。
(初平二年)黑山賊于毒﹑白繞﹑眭固等十餘萬衆略魏郡﹑東郡,王肱不能禦,太
祖引兵入東郡,擊白繞于濮陽,破之.袁紹因表太祖為東郡太守,治東武陽.
此时,曹操实任东郡太守。东郡原来的治所当在濮阳县,此时或因战争破坏,或因
曹操实未能占领濮阳(后吕布任兖州牧时,即以濮阳为治),曹操的东郡太守的治
所,则临时迁到了东武阳县。紧接着,下文又称:
(初平)三年春,太祖軍頓丘,毒等攻東武陽.太祖乃引兵西入山,攻毒等本屯.
毒聞之,棄武陽還.
可见,“东武阳”又可称“武阳”。同年,
青州黃巾衆百萬入兗州,殺任城相鄭遂,轉入東平.劉岱欲擊之,鮑信諫曰:……
,岱不從,遂與戰,果為所殺.信乃與州吏萬潛等至東郡迎太祖領兗州牧.
此时曹操自领兖州牧。此后兖州为吕布所夺,曹、吕展开争夺战,至
(兴平二年)冬十月,天子拜太祖兗州牧.
此为曹操再任兖州牧,而且此次为皇帝所拜任,与之前自领不同。此后曹操长期领
有兖州牧一职,直到
(建安九年)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重豪彊兼并
之法,百姓喜悅.天子以公領冀州牧,公讓還兗州.
此时曹操让还兖州,改任冀州牧,直到建安二十五年他死为止。
由此,前述有籍贯的门生,除平原安德之董香,似乎曹操既未任过平原相(太守)
,亦未任过青州刺史(牧)以外,其它六人均曾为曹操所任地方之人,符合察举门
生所需的条件。而且东郡三人,皆出自东武阳,尤能说明问题。
实际上,平原郡也在曹操的治下,《后汉书·孝献纪》记载:
(建安)十八年春正月庚寅,復禹貢九州.
注称:獻帝春秋曰:「時省幽、并州,以其郡國并於冀州;省司隸校尉及涼州,以
其郡國并為雍州;省交州,并荊州、益州.於是有兗、豫、青、徐、荊、楊、冀、
益、雍也.」九數雖同,而禹貢無益州有梁州,然梁、益亦一地也.
此时曹操担任冀州牧,为强干弱枝,托《禹贡》故制,将幽并二州,全部纳入冀州
范围,增大了其直接势力范围。除《献帝春秋》所记外,其它郡国也有在此时纳入
冀州范围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建安十八年五月策拜魏公的表文中称
:
今以冀州之河東﹑河內﹑魏郡﹑趙國﹑中山﹑常山﹑鉅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
郡,封君為魏公.
可见,此时原属青州之平原,此时已属冀州,另外河东、河内原属司隶校尉,此时
亦割属冀州,改属雍州的只包括函谷关以西的数郡。可知,此时冀州确已恢复了《
禹贡》中的概念,黄河以东、以北,全为冀土了。
结论:此碑文中的门生籍贯,与曹操所任地方官职高度吻合,完全覆盖。东武阳一
县有三人,若在他人,则尤属例外。曹操曾任的地方官职,均有门生对应,所有门
生籍贯,均不出曹操任职范围所在。
推论:西高穴墓,确系曹操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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