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圣经》与基督教的产生: 第一章 《圣经》与历史
1.9 进入现代的挑战
十九世纪是欧洲突飞猛进的世纪,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的发展让欧洲人得以在经济、社会与政治的各个方面,大幅度领先于其它各地,造就了欧洲列强称霸全球的局面。但是,对欧洲的基督教会来说,十九世纪却是其地位大幅衰退的时期。就好像时光轮回,又回到了古罗马时代,基督教教义与《圣经》要再一次面临不信上帝的“异教徒”思想的挑战。
扮演“异教徒”角色的,是在十九世纪之中发展成为独立学科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从宇宙的起源到人类的产生,从历史的进程到社会的发展,都产生出一系列完全独立于《圣经》之外,不需要假借神灵的科学理论。这些与《圣经》相悖的解释,曾经造成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激烈争论,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关于生物学中的进化论与地质学中地球年龄的争论。在现代的西方,这一争执的胜负早已有了分晓。在西方的大学里,有时会请来某位著名的科学家(通常是物理学家)给一个讲座,题目叫着“我为什么相信上帝?”,还总是可以吸引一些听众。但是,如果学校里来了一位著名的神学家,却不会有人去请他做一个“我为什么相信科学?”的讲座,因为这样的题目太过古怪。在伽利略、牛顿生活的年代是做科学研究的人要证明他们的思想不违反《圣经》,而在十九世纪以后却是相信《圣经》的人要向大家说明,《圣经》的内容并不违反科学。
在《圣经》完全失去其神圣的百科全书位置的同时,基督教会也失去了其往日对教育、学校的控制。这当然,是西方社会与政治世俗化的一部分。以往“君权神授”的王公贵族政治,变成了“民族国家”,其合法性基础是各式的新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民主自由,社会主义等等。宗教不再成为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教会也就失去了以教派归属不同而相互迫害的理由,政治与宗教分离成为大势所趋。这样一来,往日天主教与新教之间那些曾经闹得血雨腥风的神学争论,已经没有多少人在意。双方所要面对的都是来自基督教之外的挑战,如何应付科学理论、世俗化、消费社会的冲击,维持教会对社会的影响。
在对待《圣经》的态度上,现代的基督徒有各种不同的取向,其中最为鲜明的对立不再是天主教对新教,而是“自由派”对“保守派”。自由派的理解有相当大的弹性,并且可以完全与现代的科学理论相安无事。他们认为,《圣经》是“人阐述神”,记述的是两、三千年前的古代以色列人与上帝的交往,对上帝的理解。古代的人们对社会、自然、地理与历史的理解都不能与现代相比。比如说同样是天空中的一道彩虹,在今人看来是光的折射,在古人看来却是一道绚丽的奇迹。同样是电闪雷鸣,在今人看来只是云层之中的放电现象,在古人看来却是惹怒了天神。因此《圣经》之中才会出现许多神话、奇迹一般的内容。这些内容的真假,并不重要。甚至连耶稣的复活是否真有其事,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体会这些叙述之中所包含的来自上帝的声音。就像读文学作品那样,重要的不是情节的真假,而是内中所表达的感情与思想。不论是古人还是今人,都必须面对生与死、人生的起伏、道德人伦这些精神与心灵上的根本问题。其答案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在实验室里观察实验,只能在哲学、宗教与文学作品之中思索找寻。《圣经》之中所描述的经历,涉及的正是这些问题,体现的是上帝的教诲。因而在他们看来,《圣经》中会出现神话、及内在矛盾之处并不奇怪,它本来就不该用作自然问题上的权威。但是在精神、人伦、道德问题上,《圣经》仍然是他们获得鼓舞与启示的源泉[1]。
保守派则采取的是另一种态度。在他们看来,一但《圣经》中的描述变成虚构的神话故事,不再有扎实的事实基础,那么《圣经》就失去了思想上的权威地位。十九世纪以来,教会在西方的地位降低,就是因为科学理论取代了《圣经》在解释自然起源上的权威,进而也威胁到《圣经》在人伦、道德等各方面的权威性。自由派的解读弹性太大,很容易变成随心所欲,进而迷失方向。因此,他们至今不肯放弃《圣经》与科学之间的争论,坚持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进化论是谬误的,《圣经》里描述的奇迹都是真的,都不违背科学。不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的各个教派之中,都有自由派与保守派,而在此二者之间,随着教义、取向的不同,还可以有许多变化,产生各种不同的倾向与派别。
作为一种传统,基督教仍然在西方的文化与思想上,有着很大的影响。这就像二十世纪的中国,虽然历经了近一个世纪的深刻的政治与思想革命,在最极端时甚至号称要“打倒孔家店”,但是儒家思想却依然在我们的潜移默化之中。即使是在文革期间上学的学生,完全没有接触过孔孟之道,但是打开《四书》,却不难找到许多熟悉的词语与句子。
开车走在西方城市的街道上,教堂依然是时常映入眼帘的建筑,虽然定期参加礼拜的人数越来越少。《圣经》依然是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书,在信徒们来说,是《圣经》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安慰与精神上的指导。西方的文学、戏剧、影视作品当中,时常可以看到《圣经》的影子。许多作家们儿时最早听过的故事,也是《圣经》的故事。选举的时候,政客们会引用《圣经》词句,来打动选民。连科学家们在宇宙起源、动物进化上有什么新发现的时候,也时常引用《圣经》里的故事,来比喻他们的理论,以期引起一般读者的兴趣。
阅读西方历史,更是会遇到与教会相关的各类问题。基督教会在西方历史的进程之中所起的作用虽然有起有伏,但是在蛮族入侵之后的任何一个时期,教会都在西方历史的叙述中占有相当的分量。要读懂西方历史,一定要对《圣经》的内容,犹太人的历史,及教会的形成、角色与礼仪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我们中国人有一句老话,“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反应在历史记载之上,则是留存下来的史籍,通常是胜者的记录。败者的记录,就算有过,也大多流失了。比如说,我们现在能读到古希腊,是因为亚历山大的东征,使得古希腊书藉曾广为传播,不致于因时间的流逝而完全失散。在这一点上,《圣经》却可以算是一个奇特的例子。古代的以色列,只是一个落后的小地方。而留下《圣经》的犹太人,也只是一个人数不多的弱小民族,命运还相当坎坷。像《圣经》这样一个弱小民族的历史记载,并不多见,留下的是一个难得的小民族的角度。而《圣经》在后世的影响之大,与犹太民族的弱小,更是不成比例。
从内容上来说,《圣经》里有一半说的是历史。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历史,要么是学术作品研究过去某个时期,要么则是文学作品讲述某个朝代的故事。《圣经》里所说的历史,却更像古代中国的二十四史,是由朝廷召集专门人员撰写的官方史。在两千多年前的时代,能读书识字的人很少。写历史不是为了理解研究,也不是为了阅读欣赏,而是为了通过对事件的记录整理,给当朝者歌功颂德,树立法统的来源。它不是写给普通人读的,而是写给王公贵族们读的,让他们“统一思想”,归顺于当朝者。前面说到过,在产生《圣经》的年代里,犹太人历经三起三落。每一次起落,都有权力的重新分配,其中不但涉及政治权力,也涉及宗教权力。《圣经》所记述的历史,是当政者的政治论述,与二十四史相似,不免要涉及功罪成败的认定,也包含着各种利益的角力。其特殊之处在于所使用的分析角度往往是宗教的,所以在历史之外,还有不少篇幅讲的是礼拜仪式,清规戒律,传说故事,赞美诗,祷告词,警世箴言,神学思考等等。这样一本记录,可以让现人窥见当时的政治与社会条件,但是其中所记述的历史,就像所有古代流传下来的历史一样,需要批判地使用。由于它所记载的是局部的小区域的事件,在《圣经》之外缺乏其它历史资料作为参照,后人只能依靠对《圣经》的考证,从字里行间,寻找历史的蛛丝马迹。于是《圣经》的研究,倒是与很多中国文人所喜好的《红楼梦》研究有几分相似的地方。
文艺复兴期间开始做的考证,通常是文本考证,也称为初级考证,研究的是文本的对比,字句的翻译理解,正典的选定。古时没有印刷,所有流传下来的文本都是用手工逐字逐句抄下来的。抄写过程中,既有不慎写错之处,也有模糊不清的地方,更有抄写者认为不合理,而自行改动的字句。虽然多半是细微之处,但是长年累月,上千年积累下来,不同文本之间可以产生不少的差异。文艺复兴期间,天主教教士们在中东收集各式文本,为的就是相互对比,以求正本清源。
比抄写更容易出问题的,是翻译过程。《圣经》旧约的原始写作所用的大部分是古希伯来语(以及少部分阿拉姆文),新约所用的则是古希腊语,现在这两种语言都已经没有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就算是现代的以色列人读旧约,希腊人读新约,都还有一个翻译的问题。最著名的一次翻译是发生在公元前三世纪,生活在埃及的犹太人将旧约的大部从希伯来语翻成了希腊语。基督徒中有一个流传甚广的传说,号称翻译是由当时的埃及国王发起赞助的,一共请了七十二位精通希伯来语与希腊语的犹太人,各自呆在一个房间内独立写出一个译本。译完之后,人们奇迹地发现,七十二个译本在字句上一模一样,没有一字偏差,证明他们都是在圣灵鼓舞之下完成了各自的翻译。这个译本,后来被称为“七十士译本”,作为早期基督教会所广泛使用的旧约文本,它的存在使得基督教在非犹太人之中的传播成为可能,。
自然,所谓的奇迹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而已。学过外语的人都知道,两种语言之间,词句的表达,在意思上可以差出很远。这一方面是因为文化、习俗的差异,另一方面则是同一个词组,在不同的语言之中所含的意义各不相同。比如说中文中的“颜色”,用在“给他点颜色看看”,就变成了“厉害”的意思,翻到英文之中,就不可以再用“color”一词。而英文中的“color”,不但可以当作“颜色”,还可以用作“肤色”,“颜料”,还可以当作动词来使用,变成“上色”,“渲染”,甚至“歪曲”的意思。即使在同一种语言的两种不同方言之间,都会有一些微妙之处是难以翻译的。在《圣经》的翻译上,更大的问题是古希伯来语已经无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而留下的文字资料却基本上只有旧约,其中有不少词汇的语意只能通过旧约中的前后文去猜想。因而《圣经》的翻译之中会出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最早在中东所产生的文字,是与汉字相似由像形字简化而来,其中也有一些偏旁符号可以用来标定发音,但是总体来说使用的符号数量大,学起来费工夫。后来生活在地中海东岸现今黎巴嫩地区的腓尼基人,将其中一些偏旁简化,用来标定发音,形成了基本的字母。他们开初的目的只是用来记帐,要的就是简单易学好用,字母之中只有辅音,连元音都省下了。一个字母“t”,可以代表ta,te,ti,to,tu等等。这套系统在公元前八世纪前后传到古希腊,才由希腊人加入元音,用来记录诗歌,形成了完整的注音文字。以色列就在黎巴嫩的南边,希伯来语与腓尼基语同属闪族语系,算得上是近亲。古希伯来语在文字上的发展算是迟的,也是借用腓尼基人的字母书写,除少数特例外,基本上只有辅音。
在旧约“出埃及”3:13-14中,摩西第一次遭遇上帝显灵,询问上帝的尊号,得到的回答是“JHWH”(英文中又作“YHWH”)。这四个辅音字母并不是一个词,而是一句话,在英文里翻成“I AM THAT I AM”,在中文里则翻成“我是自有永有的”,更直接一些的译法应该是“我就是我”,很有几分天尊不可冒犯的权威。“JHWH”这四个字母在《圣经》中用作上帝的尊称不成问题,但是以其所特有的意思,当称呼来读却有些别扭,甚至有几分不敬。因而犹太人读经时碰到“JHWH”不照字句出声,而是读出一个替代词,“Adonai”,意思是“我的主人”。到公元十二世纪,有天主教教士向犹太人学希伯来《圣经》,没有搞清楚其中的微妙之处,把JHWH与Adonai合成在一起,给上帝取了个新的称呼“Jehovah”,也就是中文《圣经》之中经常看到的“耶和华”[2]。所以连当今基督徒们广泛使用的上帝尊号“耶和华”,其实本身都是一个翻译过程之中的创新。
正典的选定,是另一个在基督教各派之中曾引起很大争论的问题。我们现在所习以为常的一页一页的图书装订方式,在西方是在公元一至四世纪之间才逐渐流行起来的。于此之前,书的形式是像现在的画卷那样,写在一大张羊皮纸或莎草纸上,然后卷起来。《圣经》上的各卷书,在开始的时候就是写在这样的卷轴之中,篇幅长的可能需要一卷以上,短的则有可能数本合在一起载入一卷,按照某种顺序摆放,但是具体的摆放方法却无从考证。到后来装订成我们现在所用的翻页式的《圣经》时,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哪一本该当着正典收入,收入之后又应该是什么顺序。总的来说,旧约之中有三大部分,最前面的摩西五经算是律法,中间是先知的事迹,最后的部分则是文集。前两部分争议不大,最后的文集内容繁杂一些,也没有前两部分重要,争议也就多一些。天主教会沿用的是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书卷的内容截止期在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统治时期。到宗教改革时期,新教与天主教决裂,转而向犹太人请教,借重希伯来旧约的权威性。新教徒所用的旧约与希伯来旧约基本一样,只是在顺序上有少许变化,内中只有二十四卷书,内容截止在公元前五世纪的波斯帝国时期,从天主教的正典中剔除了十几卷,放入低一级的“次经”。但是后来的考证却显示,希伯来旧约的制定大约在公元六到九世纪之间,要比七十士译本晚了近一千年。新约的正典收集,争论更大,路德翻译《圣经》时还曾疑虑过像雅各书、启示录等不符合他的神学观点的书卷,是不是应该收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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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John Rogerson在“Beginning Old Testament Study”(Westminster, 1982)一书之中(p. 44-54),向刚进入大学学习的保守基督徒学生介绍《圣经》与古代以色列历史研究的目的,对自由派的思维有一个通俗易懂的介绍。
[2] 参见John Sandys-Wunsch, “What have they done to the Bible?”, p.48 (Liturgical Press, 2005)及Bernhard W. Anderson, “Understanding the Old Testament”, 3rd edition, p. 52-56 (Prentice-Hall, 1975)
[3] Robert B. Coote and Mary P. Coote,在“Power, Politics, and the Making of the Bible” (Fortress Press, 19900)一书的引言部分 (p. 1-11),有一个简短的总述。详细的介绍,参见Lee M. McDonald, “The Formation of the Christian Biblical Canon”, 2nd Ed. (Hendrickson,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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