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太祖本纪上第一》,原文均为中华书局版,简称局本。
1. (太祖七年五月)甲寅,奏擒剌葛、涅里衮阿钵於榆河。……壬戌,剌葛、涅
里袞阿钵诣行在,以稿素自缚,牵羊望拜。
校:依局本标点,则“涅里衮阿钵”为一人之名。按,本年六月下记“以夷离堇涅
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则涅里衮是一人,阿钵当是另一人
。按,阿钵又见本年正月条,称“辖剌仅阿钵”,“辖剌仅(僅)”疑为官称,“
辖剌”,当即“石烈”之异译,汉译为“县”;“仅(僅)”,与“夷离堇”同字
尾相近,则“辖剌僅”是官称之说,近是。则此段两处“涅里衮”字下,均应增一
顿号。
2. (太祖八年正月)甲辰,……,明日,……,前于越赫底里子解里、剌葛妻辖
剌已实预逆谋,命皆绞杀之。
校:同段下文太祖诏书内称“解里自幼与朕常同寝食,眷遇之厚,冠於宗属,亦与
其父背大恩而从不轨,兹可恕乎!”据“亦与其父”四字,可知,此次谋叛事,赫
底里亦参预。则此处标点改作“前于越赫底里、子解里、剌葛妻辖剌已……”,当
较现标点为优,盖三人同诛。
3. (太祖九年)夏六月,幽州军校齐行本举其族及其部曲男女三千人请降,诏授
检校尚书、左仆射,赐名兀欲,给其廪食。
校:检校尚书左仆射,系一官称,不当点断,顿号应删。
--
FROM 114.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