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脚注里说了: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頁296;又卷一五《六國年表》,頁898。案《秦始皇本
紀》記云:“十六
年九月,發卒受地韓南陽。假守騰。”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證》卷二二秦始皇帝十六
年下(頁1142)以
爲此文當連讀作“發卒受地韓南陽假守騰”,解釋爲“秦發卒受南陽,乃出於韓南陽假
守騰之投獻”,而且
說“《通鑒》作‘韓獻南陽地,九月發卒受地於韓’,蓋出於誤解。《本紀》又稱次年
‘內史騰攻韓,得韓王
安,盡納其地’。此內史騰當即投獻於秦之韓南陽假守騰,因得秦之重用,昇爲內史,
內史爲掌京師之官,
秦又命彼率軍攻滅韓國。秦不用將軍王翦攻韓而命內史騰,蓋騰熟悉韓之內情而便於攻
克。此乃尉繚、李
斯使用間諜勾結諸侯‘豪臣’‘名士’而‘離間其君臣之計’之成功,韓因而滅亡”。
在這一點上,先此陳
直在《略論雲夢秦簡》一文中已提出過同樣的看法。實則檢《六國年表》記此事係書作
“發卒受韓南陽地”,
即可知“假守騰”三字非謂獻地之人,乃是秦廷派內史騰前去接受韓國進獻的土地,並
委任他暫時兼任南
陽太守。清黃式三《周季編略》卷九秦始皇十六年(頁287)敘述此事,即徑謂“秦使內
史騰受韓所獻地”。
實則前文引述《秦始皇本紀》所說“韓王納地效璽”,應當就是指此韓國獻南陽土地與
秦之事。陳直文刊《西
北大學學報》1977年第1期,頁45。
【 在 forgauss (持节都督中外军事开府录尚书事高秀岩) 的大作中提到: 】
: 此文作者没有发现内史腾实际是韩国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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